NOTICE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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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接山西省哲学社科规划办紧急通知,本课题申报时间顺延一个月,截止6月28日。
现将《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规办字[2019]3号)第三部分(三、组织领导)第2条作补充说明。该条仅指:(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2)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课题。(3)同一题目已经申报国家规划课题或其他省级课题且已立项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原文为: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课题申请;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课题的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省社科课题。(3)申报本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国家规划课题和其他省级课题;已经申报国家规划课题和其他省级课题,且已批准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本课题;同一题目不得重复申报。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请各申报人严格自查,积极申报!
科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