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对大型科研仪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教育部、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及《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大型科研仪器是指产权归学院所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一定通用性的仪器设备:
(一)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总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第三条 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实行学院、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室责任人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 本办法涵盖大型科研仪器的使用管理、开放共享、维护维修、考核等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范围
第五条 实验管理中心对大型科研仪器进行统一协调,大型科研仪器所在实验室的负责人是大型科研仪器的第一责任人,每台大型科研仪器均需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实验室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并执行大型科研仪器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仪器的使用、维护和维修记录,并按学院的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状况和开放使用等信息;
2.定期对大型科研仪器进行校验或标定;
3.在熟练使用大型科研仪器已有功能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新功能,发挥仪器的最大效益;
4.做好使用人的培训工作;
5.做好大型科研仪器的档案管理工作;6.做好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服务工作。
第六条 大型科研仪器的管理,要做到“三防四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室存放、定期保养、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七条 实验室责任人为大型科研仪器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大型科研仪器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人员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八条 实验室责任人制定大型科研仪器的操作规程,包括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用范围、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悬挂在醒目位置。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第九条 实验室责任人须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大型科研仪器完整的技术档案,包括:1.仪器出厂时的各种技术资料,如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线路图、安装说明书等;2.验收及安装调试记录报告;3.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4.仪器设备的维修记录、改装记录、使用记录及管理人员变动的交接记录等。学院将定期安排专人对以上材料进行检查。
第十条 仪器使用人员在操作前须经过基本操作培训,培训合格的人员可以独立上机操作;未经专门培训合格者,不得上机操作。
第四章 开放共享
第十一条 除涉密、功能特殊、技术要求特殊、研究目的特殊之外的大型科研仪器,不论何种经费购置,均应列入开放共享范围。
第十二条 大型科研仪器实行开放共享使用。
第十三条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依据其通用性,依托实验管理中心统一分配管理。
第五章 维护维修
第十四条 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设备维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对学院大型科研仪器维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验室责任人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维修制度,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仪器设备维持良好工作状态,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第十五条 为便于学院各系进行科研教学活动,提供高效、开放的大型科研仪器,需要及时检查仪器状态,及时修复仪器故障,确保其处于工作运转良好状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对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连续三年不合格的,学院有权对仪器进行重新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