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26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办法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一、附表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依照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从事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及《2018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201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二)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以及计划申报等工作;

(三)各实验室在实验管理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实验管理中心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相关实验室要结合实际情况,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办法,制定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第六条 学院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单位要做好使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七条 相关实验室根据本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在每学期期末,应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和实验大纲,如实向实验管理中心申报危险化学品购买计划,实验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核购买计划,上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 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师、员工及工作人员,需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进行。领取、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实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实验结束后,须将剩余危险化学品交回储存库并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有关记录至少保存三年,以备核查。

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对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和双人领取登记记录制度,严禁超量储存。

第九条  实验管理中心设立专管员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做到日记账、电子账同步进行,如实向主管部门申报使用情况。

第十条  如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使用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实验管理中心和保卫部,由保卫部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危险化学品。禁

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危险化学品交易。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使用、转让、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