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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11/28     阅读次数:3665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正常的公司产品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促进员工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医院和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院请假,并报教学部备案。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员工部总体负责,组织人员查阅新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高考成绩复查;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复查出有疑问的由员工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员工工作领导组审核。复查合格的员工名单由员工部移交教学部予以注册,取得学籍。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对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含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由学院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到教学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回原籍或原单位治疗,愈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保留入学资格。离校治疗的员工,不享受在籍员工的一切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员工,需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医院证明,学院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员工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可以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未办理培养费缴纳或减免、缓缴等手续,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学院不予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条 员工注册工作由员工部会同教学部共同完成。员工部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汇总员工的报到情况、学杂费缴纳情况,对于符合注册条件的员工,报教学部予以注册。对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员工,员工部应认真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由教学部会同员工部研究处理办法,上报学院。无故不注册的员工,不得参加学院的一切活动。私自参加者,学院不予承认。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六条 员工须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含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和实践活动),并参加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七条 考核分为试和查两种。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或等级制计分办法。

考试课程的考核,一般由教学部统一组织,对于实行试制度改革的课程,一般由任课教师在开学初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和具体方案,由所属系讨论后申报,经教学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考查课程的考核,一般由代课教师和教学部协调组织安排。

考试课程成绩一般由任课教师根据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考查课程成绩应是对员工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情况,以及平时测验成绩等综合评定的结果。

按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实行的学分学年制,员工学期、学年或毕业时平均成绩的评定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Z=

其中,Z代表某生某学年(或某学期)的平均成绩,Xi为某学年(或某学期)中某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Yi为该课程的学分数。

第八条 员工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九条 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员工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考查不及格者应补考或重修。对于一些确实因患特殊疾病无法参加正常体育课锻炼的员工,需持医院证明,经校医院审查签署意见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教学部审批同意,可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这部分员工体育课的考核应根据员工个人身体状况,由公共体育管理部门确定考查方式。

第十条 免修

自学能力强,以前各学期所学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的员工,可以申请免修尚未修读的非本年级的部分专业课程。

员工申请免修需在该课程期末考试的两周前办理,并填写《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课程免修申请表》,提交与该课程有关的读书笔记等自学材料,经任课教师审查同意、学院领导批准后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如遇考试安排冲突,也可随本学期该课程的补考参加考试。免修考试不单独命题。免修考试成绩在65分以上(含65分)者,按实际分数记载成绩,取得该课程学分。公共体育课、思政课、教师教育课程、实验课、实践课或包含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不能免修。

第十一条 补考

1.员工考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一门课程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成绩合格按60分记载。

2.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既可以重修原课程,也可以在规定的课程选修范围内选修其他课程。

第十二条 重修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重修:

(1)一门课程缺课时间(含病、事假)累计占该课程一学期授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2)补考不及格;

(3)旷考课程。

2.重修者可根据每学期的课程安排,在开学后的第二周内向所在系提交申请,并填写《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重修申请表》。重修须参加正常课程学习,并参加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重修由教学部统一安排并备案。

3.重修一般需随下一年级修读。

第十三条 缓考

1.员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可以申请缓考;

2.缓考员工需填写《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缓考申请表》,由政治辅导员签署意见,教学部主任批准后到教务科办理缓考手续。因病申请缓考者需有校医院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3.缓考员工可参加本年级该课程的补考。缓考成绩按正常成绩记载;

4.重修课程一般不允许申请缓考。

第十四条 留级

1.留级标准:

一学年累计有4门必修课考核不及格者,本学年结束后留入下一年级。

2.员工不及格课程门数的计算按下列办法执行:

(1)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

(2)教学计划中单独进行考核的各种实践教学课程,考核不及格时,按一门不及格课程计;

(3)公共体育课不及格,不计入留级课程门数;

(4)课程考核中有旷考、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该课程按不及格课程计;

3.留级员工的成绩管理:

(1)留级员工的课程学习按留入年级的教学计划执行。

(2)原单科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可以免修免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课程必须重修,应重修课程而未重修者,按旷课、旷考处理。

4.留级手续的办理: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由教学部分年级、分专业统一汇总留级员工名单,经理或教学副经理签署意见后,由教学部将留级决定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接到留级决定书后两周内到教学部办理相关手续。

5.留级只有一次。如员工留级后仍不努力学习,再次达留级条件者,经学院批准,劝其退学。

第十五条 试读

1.因学业成绩不合格达到退学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缓退试读(关于试读的具体规定,参见第三十一条)。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试读:

(1)必修课有旷考行为;

(2)考试违纪或作弊;

3)因违纪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六条 员工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者,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由学院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关于员工考试违纪与作弊的处理,按《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员工考试违纪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许转学、转专业,并应办理有关手续:

1.员工因公伤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由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查核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专业学习;

2.员工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有相关材料证明已取得一定的学业成果,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同意;

3.公司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和专业发展情况,在员工自愿的基础上,决定适当调整部分专业;

4.员工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院认定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学、转专业的;

5.应予退学的;

6.无正当理由的;

7.属于音乐、美术、体育及对口招生专业的。

第十九条 员工申请转学、转专业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员工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需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到教学部办理相关手续。

2.员工申请在省内转学,需由学院同意并批准,经拟转入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批准,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员工申请跨省或跨学校主管系统转学,需由学院同意并批准,报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并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该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出校后,员工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需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4.对于要求转入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习的员工,需提供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指定的医院体检证明、转出学校的学习成绩单和思想品德鉴定书。

5.员工转学、转专业的手续,一般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办理。

第二十条 员工转专业、转学后的学业要求:

1.员工转专业、转学后,需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含转专业、转学前已取得的有效学分),方可毕业;

2.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必修课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同名称课程为同层次或相比高一层次的,所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层次要求的,已取得的学分无效,需重修;

3.转专业前已取得的其他课程学分可计为任意选修课学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校期间,转变主修专业只限一次。

第二十二条 员工经批准转学、转专业后,一律按转入专业同年级收费标准缴纳培养费。

第二十三条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正式录取的员工因故需到其他院校相同专业就读,或外校员工因故需到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相同专业就读,均视为借读。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在外校借读,因故需借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到教学部领取、填写《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借读申请表》;

2.持《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借读申请表》征得借读学校同意;

3.提供借读院校相同专业的教学计划(培养方案);

4.持申请表征得院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送教学部备案;

5.按规定缴费;

6.办理最后的借读手续。

外校员工来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借读及借读的其他具体事项,按照《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借读生、进修生、旁听生管理办法》。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五条 员工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但休学年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应自觉遵纪守法,所有言行由个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员工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七条 员工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因病休学的员工,应离校回家疗养。

第二十八条 员工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因伤病休学的员工,申请复学时必须由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2.员工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和证明,向学院申请复学,经批准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若原专业低年级未招生,则转入相近专业的低年级学习。愈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其学籍。

3.要求复学的员工,学院应进行政治审查。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则取消其复学资格,作开除学籍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的员工,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退

第三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1.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2.经过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3.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或一学期累计旷课达60学时者;

4.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5.经学院动员,因病应休学而不休学,且一学年内缺课超过该学年总学时1/3者;

6.拒不办理培养费的缴纳、减免或缓缴手续者;

7.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本科超过六年者;

8.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9.员工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课程累计达到6门以上(含6门)者;

10.第二次达留级条件者;

11.因其他特殊情况,学院认为必须退学者。

按本条规定作退学处理,对员工不是一种处分。对员工的退学处理,由院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员工,由学院出具退学决定书并由员工部送交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一条 因学业原因应予退学而本人申请试读的员工,经教学部审核,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可暂缓办理退学手续,试读一年。试读只有一次。

试读员工按照学院规定缴纳学费,试读期间不享受其他在校生待遇。

试读员工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学习。试读一年内各门考试课成绩全部及格者,按留级生对待,否则,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十二条 办理退学、试读手续,需在有关通知送达之日起两周内到教学部办理。逾期不办理手续,视为自行退学,取消学籍。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三条 退学员工发给退学证明,在校学习达一年以上者发给相应的肄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员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依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诉。

考勤与纪律

第三十五条 鉴定与考勤:

1.对员工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的考察,主要采取写书面评语和量化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核工作由员工部负责组织。量化考评细则按《员工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条例》制定并执行。

2.员工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员工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考勤工作由员工部和教学部共同负责,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对旷课员工,根据旷课时间多少、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如达退学条件,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六条 教育与纪律:

1.学院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员工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要坚持育人为本,以正面教育为主,贯彻疏导方针,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员工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文明礼貌,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爱护公物,热爱劳动。

3.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七条 员工毕业时应作全面鉴定。内容包括德、智、体等方面,着重点放在对政治觉悟、思想认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和健康状况等方面的鉴定。

第三十八条 有正式学籍的员工,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并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 具有正式学籍,且学满一年以上的退学的员工,可发给证明实际修业年限的肄业证书。

第四十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员工,在校学习本科满四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但毕业时仍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不合格,可先发给结业证书。在毕业离校后两年内可向学院申请重考或补作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进行实习,成绩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超过两年,按终身结业处理。重考需随在校生的同类课程考核一并进行,不单独组织。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十二条 员工毕业时,学院按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及时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省教育厅注册。

第四十三条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辅修达到双学位要求,发放双学位证书。

第四十四条 员工毕业时外语应达一定要求。具体要求参见《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外语达标规定》。

教学部承办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学士学位授予

第四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十六条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在员工毕业离校前进行,系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院学士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

教学部承办学士学位证发放工作。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

公司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59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除。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由教学部负责解释。


201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