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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的规范管理,保证公司产品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遵循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用品分类
1.非消耗性办公用品:计算器、电话机、工具刀、白板、文件夹、印台、订书机、剪刀、直尺、垃圾篓、电插板、钟表、盆架、脸盆、鼠标等。
2.消耗性办公用品:中性笔、笔芯、胶水、透明胶、订书针、印油、标签纸、固体胶、双面胶、稿纸、笔记本、回形针、长尾夹、档案袋、档案盒、电池等。
3.办公耗材:打印纸、硒鼓、墨粉等。
二、预算与采购
1.每学期第一周,各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预算表》,经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至综合办公室。
2.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预算统计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于每学期第二周内,完成首批办公用品采购并下发。
3.预算外的办公用品使用部门须提前一周上报综合办公室,以便进行审批和采购。
三、管理与发放
1.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保管和发放。
2.发放人要建立办公用品领用清单,领用人须签字。
3.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增补,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
4.消耗性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一次性统一领取。每人每学期日常领用:中性笔1支,笔芯2支,稿纸1本。部门共用物品,如订书针、回形针、固体胶、档案盒、印油、电池等以及各类活动需要的办公用品,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发放。
5.办公耗材只对学院配备的办公设备发放。日常办公每学期每台打印机配硒鼓1支,打印纸(A4)1包。超出标准的办公耗材,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配备。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2.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挪作他用或私用。
3.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应将领用的办公用品进行交接。
五、本办法自2014年9月起施行。
附件:办公用品预算表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