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机关各部门、各教学辅助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15年元旦、2014-2015学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
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1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期末考试正常进行。
2.寒假:1月12日至3月1日(正月十一),共49天。教职工提前3天(2月27日)报到,员工提前2天(2月28日)报到,3月2日(正月十二)正式上班、上课。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员工和2011级员工,按照教学(培训)计划安排,学习结束后方可离校。
二、寒假期间有关工作
1.做好员工离校返乡度假工作
各系要重视员工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倡导积极、文明、健康、向上的节日活动,建设优良院风,做好员工顺利离校返乡工作。学院原则上不再安排员工假期住宿,对确需留校的员工,员工部、后勤管理科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2.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放假前,保卫科、后勤管理科要牵头组织全院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要害部门、公共场所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关键设施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重要场所进行治安防范与安全防火检查。未安排员工住宿的员工公寓楼要加封锁闭,保证水电安全。
3.做好期末考试阅卷和假期员工社会实践工作
教学部要做好期末考试阅卷、登分、总结等工作和假期有关员工辅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团委要做好假期员工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员工在外期间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4.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后勤管理科要利用假期搞好教学楼、员工宿舍楼的检修、维护工作。教学部要制定好下学期教学计划,保证教室、教师和教材的落实。
开学前,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将组成检查组,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假期值班工作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院值班规定,合理安排节假日值班,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元旦假期和寒假值班安排表交至综合办公室。
2.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高度负责,认真做好放假期间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和员工安全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3.学院在综合办公室设立总值班室,值班电话:3012190,保卫科值班电话:3011313。
特此通知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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