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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6/11/28     阅读次数:370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员工)发放的,员工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员工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员工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员工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员工;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原则上用于员工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员工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员工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员工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员工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员工相应缩短员工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员工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员工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员工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员工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三、贷款申请程序

1、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员工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员工证。

续贷办理所需材料: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员工证及借款员工身份证的复印件;上年合同复印件。

2、贷款办理流程

1)员工持以上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办理成功后由当地教育局打印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

2)员工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即每年9月初)将受理证明拿回学校,到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回执录入,完成贷款办理手续。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员工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员工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员工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员工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四、贷款还款

借款员工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请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